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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英县供销社三举措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》精神

  • 时间:2015-04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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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大英县供销社

  • 作者:何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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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英县供销社三举措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》精神。一是加强学习教育,深刻领会《决定》。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》,深刻领会《决定》精神实质,为推进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。

 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,积极宣传《决定》。充分运用广播、电视、报章杂志等各类新闻媒体,采取群众通俗易懂、喜闻乐见的形式,用老百姓听得懂、信得过的语言,宣传《决定》,提高群众知晓率,扩大群众参与面,进一步激励基层社的热情,凝聚全县供销系统助推县域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的向心力。

  三是创新治理机制,贯彻实施《决定》。一是根据中央《决定》精神,及时拟定大英县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。二是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。围绕“建一个合作组织、兴一项产业、富一方群众”的发展思路,引领专业合作社走生产、加工、销售一条龙道路,发展生态农业,创品牌,提高经济效益。2015年计划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,创建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1个。三是强化基层社建设。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,组建新型基层社6个。四是加强再生资源网点建设。按照“政府主导、市场化运作、供销社指导”的原则实施再生资源网点建设,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0个。五是加大招商争资力度。积极加强与省市供销社,省农委、市农办工作对接,争取项目资金争取实现新的突破。六是优化县联社治理结构。根据《决定》精神及县社实际,及时优化县社内层机构、职能配置、制度建设,切实履行加强行业指导、落实为农服务职责、承担宏观调控的任务,助推大英供销事业发展。